教部修高中招生辦法 民團赴監院檢舉違法
因為黑箱課綱爭議,教育部才遭到學生潑紅漆抗議,又有教團向監察院檢舉教育部違法濫權。國教行動聯盟表示,教育部修法將各就學區入學制度程序,從「先公告後備查」改為「先備查後公告」,侵犯地方自治權,反對這種以行政命令凌駕於母法之上的行為。教育部則回應,這樣對學生權益較有保障。
國教行動聯盟於25日上午在監察院門口召開「黑箱課綱問題尚未解決、教育部再次違法濫權」記者會,強調行政命令違反母法是無效的,會後並遞送陳訴書到監察院,提到教育部此舉違反原法意旨。
教育部於10日公告修改的《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中,將原本各地方學區訂定入學制度後,報教育部備查的程序,由「先公告後備查」,改為「經備查後公告實施」,使得原本僅具告知效果的「備查」程序,實質上變成具備「核備」效果,嚴重剝奪地方政府的自治權。
由於招生辦法為教育部制定的行政命令,其法源依據、母法為《高級中等教育法》。《高級中等教育法》中第3條與第37條皆言明高級中等教育及免試入學錄取方式,為直轄市的地方自治權限。
國教盟表示,這項行政命令已與其母法牴觸,違反法律位階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及法律明確性原則,教育部的行為毫無法治精神,甚至侵害地方政府自治權限,屬違背憲政精神與《行政法》原理原則的行政濫權行為。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長吳清山表示,「先備查後公告」對學生權益較有保障,如果各就學區入學制度有適法性的疑慮,就能及時修正。
104學年度十二年國教入學政策,基北區和教育部因國中教育會考「量尺」的使用問題僵持不下,最後基北區逕行公告入學制度,教育部即使「不予核備」,仍照基北區的制度走。
若未來地方與中央意見牴觸,是否不核備就不能公告?吳清山則回應,「會再協商」,但修法前已和基北區討論過,北市有提出意見,但在討論後不再堅持,教育部也已進行過法規程序的討論,認為沒有違反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