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案沒共識 34議案全送朝野協商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8日進行最後一場審查會,總結前9場修憲案,並針對第二場尚未審查完竣的18歲投票權修憲提案進行討論。立委蔡正元對於修正《憲法》本文提出異議,他認為修憲應該像美國一樣,修改增修條文即可;最後委員會決議,18歲修憲案保留送院會朝野協商,也確立34項修憲案「分別成案」,通通進入「朝野協商」。
立委蔡正元表示,從民國36年制定憲法以來,都沒有修過《憲法》本文,他建議不應該對本文提出修正案,應該就增修條文部分送院會朝野協商。立委李俊俋則質疑,美國不修本文是因為可能會影響聯邦體制,國民黨不該用此議題綁架修憲。
針對國民黨的「包裹修憲」,民進黨提出反對意見。立委管碧玲指出,不應該將3、4個修憲案綁在一起成一個公投案,如果民眾不要其中一項,就只能放棄修憲的權利,這是剝奪人民修憲權利的嚴重瑕疵;立委李俊俋則表示,人民也應該有表達意見的權利,讓每個修憲案逐案送出,才是修憲的真正程序。
修憲委員會8日下午對於修憲議題完成結論,採34個提案逐案宣讀審查結論方式處理,所有修憲提案均送交朝野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