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柱促修法 助陸配4年拿身分證

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7日承諾,將盡全力排除困難,讓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降為4年。(中央社)
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7日承諾,將盡全力排除困難,讓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降為4年。(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綜合報導】

對於現行陸配領取台灣身分證須在台住滿6年的限制,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7日表示,在台陸配將近34萬人,但因「政治解讀婚姻」的考量,讓陸配相較於其他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要多2年,造成許多困擾及權益損失。她呼籲各界降低政治考量,也承諾在國會盡全力排除困難,讓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降為4年。

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陸配依親居留滿4年,每年在台灣地區合法居留期間超過183天,才能申請長期居留;長期居留符合在台灣地區合法居留連續2年,且每年居住超過183天等條件,得申請定居,即須經歷「4+2」才可領身分證。

洪秀柱7日赴金門縣出席第四屆「海峽兩岸婚姻家庭論壇」時表示,台灣面臨少子化衝擊,新住民家庭對台灣人口、經濟結構有相當大的動能與助益,但由於政治考量,讓兩岸婚姻這條路走得相當辛苦,甚至感覺遭到歧視與排擠。

洪秀柱強調,希望透過兩岸互信和解,讓未來「政治解讀婚姻」的狀況能減少,目前立院還有一個會期的時間,她希望能排除困難,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盡快修法通過,讓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降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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