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又強扣我漁船 外長:近期簽漁業執法協定
我漁船又遭菲律賓扣押!屏東籍漁船明進財6號在25日晚間遭菲律賓海巡人員攜槍強行登檢,海巡署接獲通報後1小時內抵達,菲國已用纜繩綁好漁船準備拖回,經外交部與菲國交涉約4小時,漁船於海巡署船艦護航返回。外交部表示,台菲執法範圍有歧異,但本次菲國執法過當。
海巡署於25日晚間6時43分接獲通報,明進財6號於北緯20度41分、東經122度23分遭菲律賓公務船扣押,距離漁業署公布之南海作業線仍有8海里之遙。
海巡署巡防處長張忠龍表示,基隆艦與漁船相隔7.5海里,59分後趕到,發現菲律賓6執法人員持槍壓制漁民,並已綁妥纜繩準備拉回漁船,經外交部4小時交涉,晚間11時4分漁船獲釋。
立委莊瑞雄痛批,菲律賓公務船的做法蠻橫,台灣漁船每3週就要被扣留一次,每次要繳150萬,他氣憤表示,「不如不設海巡船艦,立法院直接編列(保釋金)預算就好」。莊瑞雄也向政府喊話,事發隔天,正好是總統發表南海和平策略演說,實為諷刺,建議政府強硬對待無理行為。
外交部長林永樂表示,台菲對執法範圍有歧見,加上雙邊重疊經濟海域,盼盡速與菲國簽署漁業執法合作協定,解決問題。駐菲律賓代表林松煥表示,菲國執法過當,代表處已提出抗議,他將與菲國漁業局、海岸防衛隊、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等單位討論執法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