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浩氣忠魂 用生命演繹精忠報國
名垂千古的岳飛,可說是「忠」字的化身,只要一提到岳飛,就會想到岳母在其背上刺「精忠報國」四個字,從此就注定了他一生的命運,為國盡忠,死而後已。
岳飛不僅忠義可嘉,而且在家對母盡孝,於軍中帶兵,嚴守「仁、信、智、勇、嚴」,因此博得「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美名。雖然岳飛被奸臣害死,但岳飛的風骨和忠誠卻世代為人所傳頌。
忠孝仁義的岳飛
岳飛於徽宗崇寧二年(1103年)出生在河北相州湯陰一個貧苦農家。岳飛降生那一夜,有一隻像鵠的大鳥從東南方飛來,在臥室上飛鳴。父親岳和覺得不尋常,因此便給他取名「飛」,字「鵬舉」。
岳飛從小十分勤學,顯露出文武合一的資質,一方面閱讀《左傳》,深具儒家君子的特質;另一方面,他熟讀孫吳兵法,天生神武,能挽弓三百斤,並向當時的射箭名家周侗學習射箭,盡得其射箭技術。周侗過世後,他按時祭拜,岳飛的父親讚賞他不忘本的德行,並要他為國盡忠。岳飛才華橫溢,文采、武藝和兵法本領似乎與生俱來。
十二世紀的中土,受到北方異族入侵,岳飛陷入兩難境地。一方面,他想盡忠,保衛國家;另一方面,他想盡孝,照顧年邁的母親。深明大義的岳母為了鼓勵兒子,告訴他「自古忠孝難兩全」,勸他男兒應以保衛國土為大志,不要牽掛家人,並從頭上取下繡花針,忍痛在兒子的背上刺下「精忠報國」四個字,自此,這四個字成就了岳飛報效國家的雄韜偉略。
屢建奇功
岳飛胸懷使大宋一統、海內昇平的報國之志,率領「岳家軍」屢建奇功。他治軍嚴明,愛民如子,親自參與指揮了一百六十二役,未嘗一敗,是名副其實的常勝將軍。
建炎三年(1129 年),北宋首都汴京(今開封)殘破,盜賊王善、曹成、孔彥舟等合兵五十萬,進攻南熏門。岳飛當時僅率領八百兵士,眾皆怕寡不敵眾,岳飛說:「吾為諸君破之。」一手持弓,一手拿著長矛,直衝敵陣,銳不可擋,賊亂,大敗之。
建炎四年(1130年)四月岳飛受命攻打建康。岳飛在位於建康城南三十里的清水亭首戰大捷,金兵橫屍十五里,一舉收復建康。
五月初,岳飛到清水亭以西十二里的牛頭山紮營,夜裡令百人敢死隊穿黑衣混入金營中擾之,金兵驚,自相攻擊殺傷甚眾。完顏宗弼退到建康城西北十五里的龍灣鎮,岳飛以騎兵三百人、步兵二千馳至新城,大破之。不久,岳飛完全消滅了留在南岸的所有金軍。四戰四勝,升任通泰鎮撫使。
紹興二年(1132年),主戰派李綱被起用為荊湖、廣南路宣撫使,岳飛劃入李綱部下,討伐湖東路的盜匪曹成。當時岳家軍的兵力為一萬二千餘人。岳家軍大破曹成,收降曹成部下悍將楊再興,成為日後岳家軍的著名悍將之一。李綱稱讚岳飛「年齒方壯,治軍嚴肅,能立奇功,近來之所少得」,斷言他「異時決為中興名將」。
紹興三年(1133年),宋高宗親筆書寫「精忠岳飛」四字,繡成一面戰旗,命岳飛在用兵行師時作為軍旗。
紀律嚴明的岳家軍
岳飛每戰必勝,立了很多功勞,名聲傳遍了大江南北。岳飛建立起一支紀律嚴明、作戰英勇的抗金軍隊「岳家軍」,岳家軍的士兵都真心遵守紀律,寧可忍住飢餓,不敢打擾人民;晚上如果借住在民家或商店,天一亮就起來,為主人打掃衛生、清洗餐具後才離去。
岳飛治兵嚴格而有施恩惠,部下有私自拿平民一絲一物者,立刻斬首以明軍紀,軍號「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軍隊夜宿,平民開門讓士兵入屋,無士兵敢入。士兵有疾,岳飛親自調藥,諸將在外防衛,即請妻子慰問諸將家屬。戰死者,岳飛必代為撫育其遺族、遺孤;上級犒賞,均分給軍吏,秋毫不私。
岳飛出兵,不妄殺一人,殺其首惡,釋其餘黨,講信義,恩結於人心,連敵人也不懷疑。所以依附於敵人的軍隊,也都有親愛願附的意思。岳飛可說是「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典範。
高宗因隆佑皇太后在躲避金兵的過程中曾經受到過虔州盜匪的驚嚇,加上吉州、虔州一帶盜賊從來都沒有斷過,高宗於是密令岳飛屠城,無論盜匪還是平民都一起殺掉。岳飛平定諸寇後上書高宗,為生民乞命:莫說平民,連盜匪都只誅首惡,而赦脅從。高宗不許。岳飛反覆上書三四次,高宗才勉強同意。當地的人感激岳飛的再造之恩,為岳飛畫像,供奉在祠堂中祭祀。
紹興十年(1140年),金兵大舉入寇。兀朮派出一萬五千名精銳身穿重甲,三人一組,以繩索相縛,號為「拐子馬」,是兀朮最強的一支部隊,所向無敵,企圖以此在郾城一舉打垮岳家軍。眾將聞訊均感畏懼,而岳飛卻成竹在胸,命令士兵以麻扎刀入陣砍馬足,從而大破金兵,金兵的「拐子馬」從此亦廢。
岳飛軍至朱仙鎮,兀朮將京師兵馬十萬,全數投入戰場。岳飛派遣五百名「背嵬騎」出擊,大敗兀朮的軍隊。各地抗金力量乘時而起,使黃河流域金人號令不行。岳飛見國土將復,歡喜的向部下說:「直抵黃龍府,與諸君痛飲耳!」可惜秦檜力主和,乃一日降十二金字牌,召還,岳飛對此極為悲痛,東向再拜說:「十年之力,廢於一旦。」岳飛退兵時,中原人民攔住軍馬,哭聲盈野。
壯志未酬千古流芳
岳飛在接到十二道金牌回歸時,有一個叫道月的禪師勸他不要回去臨安。但忠義的岳飛為表明自己的忠心,沒聽道月禪師的勸告。道月只好留下一首詩送給岳飛:「風波亭下水滔滔,千萬堅心把舵牢;只恐同行人意歹,將身推落在深濤。」
岳飛被押回臨安,開始時,秦檜命令何鑄審理,岳飛撕裂衣服把背上「精忠報國」四大字給何鑄看。何鑄被他的精誠所感動,知道他是無辜的,於是回去把詳情告訴秦檜。然而秦檜卻叫另外一個忌恨岳飛的人審理岳飛的冤案。此人假公濟私,極盡誣陷之能事,然而還是找不到證據。
樞密使韓世忠找到秦檜,追問岳飛的冤獄到底是怎麼回事。秦檜說:「岳飛之子岳雲給張憲的信雖然未得到證實,但這件事『莫須有』。」 韓世忠說:「『莫須有』三個字怎麼能使天下人服氣呢?」
最後秦檜以一手書小紙,以「莫須有」的罪名在風波亭殺害了忠良父子。岳飛死的時候,年僅三十九歲,家無餘財。當全國軍民聽到岳飛被害的消息,個個頓足號呼,悲痛不止。
宋孝宗時,岳飛被追封鄂王。古人認為「忠則盡命」,說明了古代的人把「忠」看得比生命還重要。岳飛是千古忠義的典範,英烈千秋,為後世敬仰。
岳飛用他的生命譜寫著「忠」、「孝」、「節」、「義」,給歷史奠定著正統文化以身教後代。他的浩氣忠魂,崇高的人格精神穿透時代的間隔,時刻鼓舞著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