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軟弱 人權觀察:陸警刑訊逼供未減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13日發布最新報告指,雖然中國政府自2009年以來遏制公安酷刑與寃錯判決,但審訊期間嫌犯受虐問題仍普遍存在。中國政府宣稱在押人士受虐已減少的說法,將在2015年11月接受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的檢視。
人權觀察《老虎凳與牢頭獄霸:中國公安對犯罪嫌犯的酷刑》的報告,其內容稱,中共政府近年推出遏止司法不公和酷刑的新措施,例如禁止利用「牢頭」(代替公安管理監獄的同監人員)管理其他在押人員,及某些案件的訊問須錄音、錄影等。但有公安人員刻意避過這些機制,不對訊問全程錄音、錄影,或把訊問錄音、錄影以人為方式扭曲;以及把在押人士提押到看守所外審問、施酷刑,或改用不留外傷的酷刑方法,再帶回看守所錄口供,逼其認罪。
報告亦公開,公安在監獄內布下凶狠眼線,逼使在押人員替公安盯著拘留中心的方式也很普遍。嫌犯有時遭綁在金屬老虎椅上數天,雙腿和臀部逐漸腫大,甚至連睡眠與食物都被剝奪。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蘇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表示:「我們得知在押人士遭受各種駭人聽聞的凌虐,包括扣住手腕吊掛、長年穿戴手銬、腳鐐及被牢頭獄霸恐嚇等等,卻缺乏向加害人追責的有效途徑。」
據學者和官方估計,中國的刑事被告中70%~90%沒有律師辯護。此外,許多人告訴人權觀察,醫務人員有機會發現明顯的酷刑虐待跡象,卻不予舉報,使在押人員失去能夠證實其指控的關鍵資訊來源。中國幾乎沒有任何為酷刑受害人提供的康復服務。
中國公安部官員此前曾表示刑訊逼供現象已經大為減少,但人權觀察表示,中國的刑事司法體系讓公安有很多機會虐待嫌犯,而且賦予公安機關凌駕司法機關的大權,包括公安機關擁有所有剝奪嫌犯人生自由的初始決定權,可在檢察機關批准正式逮捕的37天前,禁止嫌犯對外聯繫下對其進行訊問;公安審訊時律師不得在場;嫌犯沒有沉默權;檢察官和法官很少質疑或挑戰警方的行為;公安機關內部監督機制相當軟弱,也造成一切追責行動都會面臨阻力。
對此,人權觀察強調,中國若不從根本改革刑事司法體系,賦予律師、司法機關和獨立監督機構更大權威,就不可能消除常規性的酷刑虐待。
這份報告是來自人權組織,對數百份中國各地的法院新近公布判決書的分析,以及對48名近期在押人員及其家屬、律師和前官員的訪談,人權組織指,中國公安對審前羈押嫌疑人施加酷刑和虐待的問題仍舊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