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陪同拒載身障 國泰航空遭抗議
香港國泰航空以「安全」為由,以無家屬陪同之由拒絕搭載台灣身心障礙者林珆如,致使林延誤所有行程。23日林珆如與民間身障團體至國泰台北辦公大樓抗議,要求國泰登報道歉,除要求賠償延誤增加的費用8萬元及精神賠償800萬元外,此事也擬將與民航局召開協調會。
國泰方面表示,會請林珆如下機,是依航空守則三級規定,其中一級規定,若完全没有自理能力,要有陪同人才可上機,而2日當天國泰航空判斷林珆如没有自理能力,也没有陪同人,在考量下身肢體障礙者在緊急情況下無法自行逃生,為了旅客的安全著想才拒載,同時也是依據國際慣例,絕無任何歧視。
但林珆如指出,以前也曾搭過國泰,但從没有被拒載的經驗,她強調,此次在出發前還特別先打電話詢問港龍航空,表示已訂位,但上下飛機需要幫忙,港龍回覆没問題,但到CHECK IN當天,卻被港龍告知改搭國泰,國泰在她坐上飛機10分鐘後請她下機,她也曾向民航局反應,但民航局卻消極表示,只能向國泰反應,民航局不能強制國泰接受。
對此,行無礙推廣協會總幹事許朝富指出,香港民航局明文規定,「身心障礙者應可自行決定是否有陪同者的需要,且不得要求身心障礙者提出醫療證明」,且22日出席聲援的身障者翁小姐,與林珆如的身障程度相同,都必需坐輪椅,然而國泰就片面認為翁小姐的程度可登機,林珆如不可登機,可見衡量的標準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