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頒官員親屬經商規定 或針對江澤民
日前,中共上海市委公布《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試行方案,對該市不同級別的官員配偶及其子女經商辦企業做出了不同程度的限制。令外界質疑,這是否是針對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家族而來。
陸媒報導,中共上海市委並於5月4日召開幹部大會公布並部署實施這個《規定》。中共官方媒體稱,這是全國首地先推出實施規範領導配偶及子女經商細則。
《規定》中規範,省部級官員配偶經商辦企業,子女及其配偶則不得在本市經商辦企業;市委市政府委辦局正職、區縣黨政正職、市管企業正職等重點崗位的官員,和公權力比較集中的市公檢法系統領導班子成員,其配偶不得經商辦企業,其子女及配偶不得在其管轄地區或者業務範圍經商辦企業,不得在本市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營活動等,並要求上述官員需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向組織作專項報告」,否則官員就要辭職,「不如實報告或者未及時糾正」的官員將被處分,涉嫌違法的,要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而眾所周知,江澤民的兒子江綿恆官商一體,是上海商界真正的「龍頭老大」;孫子江志成創立博裕基金入主日上免稅行迅速坐大,賺得盆滿缽滿。外界關注並質疑,對江綿恆父子這樣的中共首腦人物的子孫經商辦企業的行為,中共當局又有何規定與限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