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禁雙重國籍 跨國家庭被迫拆離
隨著跨國婚姻的增加,中共《國籍法》給許多跨國家庭帶來麻煩。這項法律與天生擁有雙重國籍的孩子相齟齬,許多家庭在處理孩子的國籍時,面臨艱難的選擇。
這些孩子擁有雙重國籍的原因在於,很多國家採取「出生地主義」原則,在哪裡出生就是哪國人;而中共1980年頒布的《國籍法》規定,只要夫妻其中一方是中國國籍,子女就是中國公民。
而且,中共《國籍法》禁止其擁有雙重國籍,要獲得當局承認其外國國籍,除非父母正式聲明放棄孩子的中國國籍,要走完整個程序可能要花上一年。在等待程序走完期間,如果孩子出國旅遊或留學,回中國時,需要在中共大使館辦理「旅行證」才可入境,由於他是持「旅行證」進入,不是外國人的中國簽證,他在中國無法上學。
對比之下,台灣和香港人的雙重國籍都被承認,這在經商、旅遊、學習、探親、婚姻等方面都帶給他們極大的便利。
跨國家庭之苦 母子相隔千里
據《洛杉磯時報》日前報導,廈門大學的俄羅斯教授瑪麗亞‧格羅馬科娃(Maria Gromakova)2008年與中國國籍丈夫結婚,2009年在俄羅斯生下兒子凱(Kay)。在凱6個月大時,由於格羅馬科娃的丈夫不懂俄語,在當地找不到工作,全家人返回中國。
第一次回國時,他們很幸運,因為中共官員沒發現孩子的父親是中國人,孩子拿到了簽證。每年當格羅馬科娃續簽工作簽證時,也給孩子續簽。
但在2014年,情勢發生了變化。中共警方援引一項新的法規,要求格羅馬科娃在續簽過程中提供她兒子的出生證明翻譯件。當她遞交文件後,她被告知,凱有「國籍衝突」問題。儘管凱可以留在中國,但如果不放棄中國國籍,他就拿不到簽證,不能作為外國人入學,當然也不能作為中國人入學。
因此,格羅馬科娃勉強決定把凱託給俄羅斯的母親照顧。格羅馬科娃說:「我當然希望孩子和我在一起。但我也還是做了這個艱難的決定,這樣他才可以像同齡人一樣受教育。」
這只是數目可觀的中國跨國家庭之一。據中共民政部統計顯示,1989年約有2萬位中國公民與外國人結婚;這一數字於2003年躍升至約7.8萬件,並在過去十年中,每年約5萬件。
中共政策浸透極權主義
美國華府人權律師葉寧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共《國籍法》體現的是徹頭徹尾的賣國主義。中共所謂不承認雙重國籍,實際上它不承認的對象是中國自己的國籍。好像是理直氣壯地建立了一個國際公法的新標準一樣,實際上是本末倒置。「用外國法來規範本國,這種《國籍法》在全世界也很難找得出第二家來。這是一個很爛的法律。」
葉寧舉例說:「它(中共)不用『公民身分證』而用『居民身分證』,這種用語也可以看出,它不把本國的國民當成公民來看待。它甚至在話語系統中也要落實它深入到骨髓的極權主義的統治方式和思維繫統,沒有任何公民的法律概念。」
對於國籍,時事評論員李天明表示,選擇了B就必須放棄A,這是一種極端的說法。「在一個寬容、自由的時代,人們有權選擇旅行、去其他地方居住;也有權保留自己的母國、出生地的權力。這是一項人權。」
李天明感慨說,中共的體制決定其不會放開雙重國籍。呼籲、呼籲,希望它能改變,但只能是一個夢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