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議會立法 禁止共產黨標記和宣傳 2015年04月10日 | 要聞 4月9日,烏克蘭議會投票通過立法,禁止納粹和共產黨的標記及其思想和宣傳。違反者將處以5到10年的有期徒刑。(AFP PHOTO / PRESIDENTIAL PRESS SERVICE / MYKOLA LAZARENKO) 【記者李孜/報導】 2015年4月9日星期四,烏克蘭議會投票通過立法,禁止納粹和共產黨的標記及其思想和宣傳。違反者將處以5到10年的有期徒刑。烏克蘭議會共有450個席位,這次投票有307位議員參加,254位投贊成票。議會的立法需要至少226票才能通過。該2558號法案譴責在烏克蘭的納粹和共產極權統治,禁止宣傳它們的標記,包括街名、旗幟和紀念碑等。各個地區、街道、甚至是公司都將禁止使用共產黨黨魁以及與他們的活動有關的名字來命名,包括1917年的十月革命。該項立法最後仍需要由總統波洛申科簽署,以便正式成為烏克蘭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