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文聰烏龍交保 法官改裁收押禁見

【記者陳懿勝/綜合報導】

幸福人壽掏空海外資產案,特偵組1日清晨向法院聲押前董事長鄧文聰,台北地院1日7時因聯繫不上檢察官,導致檢察官未到庭,最後法院裁定鄧男1千萬元交保。對此,特偵組提出即時抗告。2日下午高等法院裁定檢方抗告成功,全案撤銷發回台北地院更裁,2日晚間6時30分重開羈押庭,法官最後改裁定鄧文聰收押禁見。

最高法院檢察署指出,鄧文聰於任內涉嫌為自己不法利益,違背保險業經營行為致損害幸福人壽,1日凌晨3時將鄧文聰聲押;台北地院1日上午7時開庭時,檢方沒有蒞庭,由被告一造答辯,最後法官裁定鄧文聰以1千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對此,特偵組提出即時抗告。台北地院2日晚間6時30分重開羈押庭,鄧文聰準時到庭,特偵組則派出李海龍、柯宜汾、林宗志3名檢察官蒞庭。法官最後改裁定鄧文聰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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