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嚴懲山老鼠 最重關10年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內湖漂流木案件引起各界關切,農委會30日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如何防止盜(濫)伐木專案報告。農委會將對《森林法》進行修法,山老鼠盜伐加重處罰,最重可關10年半。未來國有林竹木漂流到國有林區域以外時,即使未經當地政府清理註記的貴重木材,民眾也不得撿拾。

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30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如何防制盜伐林木」專案報告中指出,基於林木對於環境資源的重要性,農委會擬具《森林法》修正草案,將現行依《刑法》處罰的竊取森林主、副產物及收受贓物等行為改依《森林法》論罪科刑,並提高刑度。

農委會林務局長李桃生說,現行第52條刑度為6月以上5年以下,修法將提高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竊取貴重木者更加重其刑,最高可達10年半,竊取器材及設備也一律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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