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洪皓忠臣 以命濟民
洪皓(1088年~1155年),字光弼,是中國南宋著名的忠臣。
捨命救民
洪皓做秀州的司理官時(主管獄訟的官吏),有一年遇上洪水,他稟請郡太守,打開官府糧庫,降價賣米。
浙江東部進貢的大米運經城下,他又請太守為百姓截留點糧食。太守認為這兩件事,都不可行,不予同意。
洪皓就向太守請求:甘願犧牲自己的生命,來承擔這次「以糧濟民」的責任,以救助十萬饑民的性命。
全郡百姓,都被他的行為,感動得淚水漣漣,稱他是「洪佛子」。
忠臣義士
一次,洪皓奉命出使金國,到了雲中這個地方,金國人逼迫他到叛徒劉豫的手下做事,洪皓說:「我奉宋朝皇帝命令,不遠萬里而來,只恨自己不能把叛賊劉豫,一刀刀地剮了,以消我心中的怒氣,叫我去侍奉他?還不如把我扔進大水鍋裡煮了!」
金國有個叫粘沒喝的將領,聽洪皓這麼一說,非常生氣,要一刀殺死他,旁邊一個校官,受了洪皓正義勇敢的精神所感動,站出來說:「將軍息怒!刀下留人!依我看,他這才是真正的忠臣啊!」
話說完後,這個金國的校官,還跪下來替洪皓求情。
最後,洪皓被流放到冷山。洪皓在冷山忍辱負重,一直到紹興十二年,才被釋放,回到宋朝。洪皓死後,皇帝賜他謚號,叫「忠宣」。
(事據蔡振紳《八德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