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卓鈞請辭獲准 3月31日卸任

警政署長王卓鈞已於16日提出書面且已被批准,將任職到3月31日。(記者陳柏州/攝影)
警政署長王卓鈞已於16日提出書面且已被批准,將任職到3月31日。(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警政署長王卓鈞日前傳出請辭消息,內政部長陳威仁17日在立法院備詢時證實,王卓鈞已於16日提出書面辭呈,且已經批准,王將任職到3月31日,4月1日會有新任警政署長到職。

陳威仁17日表示,按行政院標準作業流程,首長請辭要先口頭報告、之後提書面報告,王卓鈞確實是按照程序,「他昨天提出報告,我已經批了」。

對於外界提出的接任人選可能為警大校長刁建生、台南市警局長陳子敬和新北市警局長陳國恩,陳威仁則指出,目前確實有幾位適合人選,但尚在評選中,無法透漏。不過他強調,4月1日一定會有新的署長上任。

今年64歲的王卓鈞,警大40期畢業,歷任刑事局副局長,南投縣、台中市警察局長等職,總統馬英九過去在台北市長任內,王卓鈞任台北市警察局長8年,馬總統2008年當選就任後,王卓鈞接任警政署長至今,任期長達6年9個月,是目前為止任期最久的警政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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