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更自由 下週一取消過戶日前停資規定
16日起,取消上市(櫃)公司證券停止過戶前應停止融資買進3日的規定。證交所表示,新規定並縮短停止融券賣出日為4日,與融券最後回補日為同一日,可多1日有利資券相抵交割之交易。
早期電腦不普及,且股票尚未集中保管。證交所表示,今有價證券已全面無實體,並由集保結算所透過電腦編製融資人過戶清冊,授信機構核對後再為發行公司辦理過戶,因此不需要停止融資買進3日時間編製過戶清冊。
且實施取消停資新制,投資人於發行公司停止過戶前仍可持續融資買進,有助於維持市場量能。新制推出適逢今年股東會旺季,估計多數上市櫃公司股票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