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判賠168億 蘋果不服將上訴

【記者張東光/編譯】

美國德州聯邦法院陪審團24日認定蘋果公司iTunes軟體侵犯德州專利授權公司Smartflash持有的3項技術儲存專利,判賠5.33億美元(約新台幣168億元),蘋果不服判決將提起上訴。

路透社報導,原告於2013年5月控告蘋果iTunes媒體資料存取及數位版權管理技術侵犯其發明及專利,求償8.52億美元。法官在這次判決中認定蘋果公司在未經許可下蓄意使用原告專利。

蘋果公司在聲明中說,這些專利是其員工多年心血研發的結晶,我們拒絕支付給該公司侵權費,此一判決結果突顯司法體系需遏止不事生產公司(暗指專利蟑螂)的濫訟,我們已別無選擇,只能上訴到底。

據報導,Smartflash握有美國7,334,720號專利,該專利是付款認證的相關資料儲存與存取技術,該公司認為蘋果iTunes與GameCircus公司的旗下遊戲使用該專利,因此於2013年5月29日向德州法院控提蘋果、Game Circus LLC、Robot Entertainment、KingsIsle等4家公司侵權。該公司也於同日對美國三星電子、美國HTC、Google甚至Amazon等公司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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