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兒少法〉 三級預防再升級
兒童受虐案節節攀升,其中6歲以下兒童因反抗能力弱、難以清楚表達遭遇,造成受虐致死案例居高。為此,兒童局在原有三級防護措施基礎上,擴大兒虐防護網,隨時關照高風險家庭,並要求相關機構接獲兒虐報案後24小時必須見到虐兒。
內政部推估,民國100年嬰兒出生數可望超過19萬人,且今年政府連下催生猛藥,展現政府以政策利多提高生育率的決心。不過兒童受虐案節節攀升,如何防止虐兒發生率,不僅媽媽們關心,想婚生子者也關注。
為此,兒童局長張秀鴛表示,兒童局在原有的三級防護措施基礎上,擴大防護網,甚至將最基層的村里幹事納入防護網行列。張秀鴛表示,為構織更綿密的兒少保護及家暴防治網絡,兒童局積極結合司法、警政、社政、醫療、教育等網絡成員,共同促進三級預防工作。
三級預防內容包括,初級預防:擴大對弱勢兒少之照顧;加強教育宣導,引領民眾正確認知。二級預防:建立兒虐預警機制,降低兒童受暴風險。三級預防:落實通報、執行及督導,周全保護措施。
除了三級防護措施,兒童局還特別針對有6歲以下小孩的單親、婚姻混亂、吸毒入監、照護疏失等高風險家庭,責成老師、護理人員、醫師、公寓大廈管理員等,有發現家庭問題應隨時通報當地社會局、處。
此外,新版〈兒少法〉 把村里幹事納入可擴大保護網,若發現兒虐而知情不報,可處6千至3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