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樣品屋 中市:影響公安者先拆
日前全台幾起重大火警意外,違建安全議題再起。台中市議員段緯宇指出,小市民搭建的遮雨棚都會被拆除,但有的「大型樣品屋」也是違建,卻不見單位處理,這是「包庇財團的行為!」市府有必要公布處理違建的順序。都發局表示,處理原則以影響公安嚴重者優先。
段緯宇30日在臨時會中指出,大里區中興路二段和大智路口的樣品屋不但是違章建築,也侵占國有地,他向都發局已提出檢舉,但目前仍未處理。都發局都市修復工程科也指出,該樣品屋確屬臨時性的程序違章,都發局已查報在案,但經查該建築並沒有占用國有地,建商也於103年10月向都發局申請補照,申請過程還在進行,會盡速函覆處理情形。
對於違建處理原則,都發局表示市府將針對「影響公安嚴重者」優先拆除,先以垂直增建達2層以上新違章建築及100年4月20日後興建的「既存違建」為範圍,程序包括限期自行拆除、裁罰、公告封閉使用、強制拆除、公布影響公安違建名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