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違建 320前不改善 323後強制拆除
台北市226戶涉及公安違建,141戶、231人已做過訪視,需要協助者共53人(占22%),社工員訪視其中41人,大部分訴求以租屋資訊為主。台北市9日公布「226服務專案」,祕書長蘇麗瓊指出,為避免弱勢族群從不安全環境又換到另一個不安全環境,這項專案強調居住安全,對房客優先關心,對房東以輔導為原則,從人文角度、人本關心做規劃工作,也整合各局處相關資源。
226違建需要協助對象中,35人有經濟困難、4人有租約問題、14人需幫忙找房子。社會局長許立民表示,住戶安置措施包括短期安置、提供租屋資訊及補貼仲介費、緊急經濟協助,租約糾紛是住戶很關切的一點,則由法務局協助。
「希望所有住戶不要因為這次拆遷臨時找不到房子,又搬到下一個危險地方」,許立民說,如果沒辦法租到房子,可承租基河三期(40戶)與永平社區(12戶)中繼國宅,租期6個月。226戶很多是個人戶不是家庭戶,中繼國宅也提供個人分租或合住。另外,違建住戶若透過房仲業找到合法房屋租賃,可申請租金0.5倍補貼最高9千元。
建管處長高文婷表示,都發局將於12日發文,要求違建所有權人3月20日前自行改善完畢。1月15日至3月20日是改善期,建管處會派員逐戶說明疏導,3月1日清查改善狀況,符合規定就拍照建擋,3月23日開始,逾期未達到改善標準的違建,由建管處僱工強制拆除。
高文婷說,民國93年以前,頂樓加蓋3個以上使用單元違建,只要不變更面積,把室內隔間改成2間,就拍照建檔。但如果是94年以後新增違建,必須全部拆除,第一波226處違建以建管處網站公告地址為準。到目前為止還未接獲改善完成申請報驗的例子,希望6月底前全部完成。如果改成2間以下,未來又增加3間以上,經過檢舉、勘察確認,還是會依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