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法定工時? 勞動部:草案已送政院
勞工陣線等多個勞工團體到勞動部抗議,要求兌現總統馬英九競選前承諾,落實週休二日,將法定工時由雙週84小時縮短為每週40小時,終結過勞,同時,廢除責任制條款、消滅變形工時輪班制,且提高加班費,違法加班負刑責,及落實特休年假,給予勞工完整休息權。勞動部表示,縮短工時修法草案已送進行政院,盼盡速審議。
台灣勞工年總工時居高不下,包括保全業、醫師護理人員、輪班制勞工、社工等,都是超時工作者, 多個勞團提出五大訴求,將2015年訂為「40工時/適時工時」,降低年總工時壓低至2,000小時以下為目標,以落實勞工休息權。
勞團表示,目前台灣平日、假日的加班費,遠低中國大陸,也要求勞動部提高加班費計算,對於違法超時加班,台灣僅罰雇主2至30萬元,反觀韓國將可處兩年徒刑或一千萬韓元,應比照上述鄰近國家規定,修改勞基法,讓雇主負刑責。
針對勞團要求立即實施週休二日,縮短工時等訴求,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劉傳名表示,勞動部已將《勞基法》修正草案在去年底已送行政院,規劃將法定工時從現行的雙週84小時,降為每週40小時,同時,草案擬將加班時數由46小時放寬至60小時,待院內討論定案,預估草案最快下個會期進入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