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新聞/香港雨傘革命 爭取真普選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共。據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除了國防和外交外,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維持原有的立法權、行政權、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列明香港要以「循序漸進原則」實現普選,香港自1997年後,已產生了四屆香港行政長官,全是選舉委員會選出。
不過從2014年6月10日之後這件事情發生了變化,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自香港主權移交17年以來單方面對「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做出闡釋,《白皮書》中指出香港社會有人對「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 認識模糊、理解片面。
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通過決定,為2017年特首普選方法設下框架,提名委員會要按照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規定組成,特首候選人規定是2至3人,每名候選人須獲得提委會過半數支持,才可以成為正式候選人。此舉等於剝奪了香港人過去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的普選權力。引起香港各界的不滿,最後讓占領中環行動爆發。
有評論認為人大常委會此舉似是想告訴港人,中央政府決意堅定,港人休想做出修改。特首候選人須獲提委會一半或以上的支持,顯示中央在候選人產生的階段,要確保不會有中央不能接受的人參選,而不是到最後才拒絕任命港人選出來的特首。
占領中環行動簡稱占中,也稱為「讓愛與和平占領中環」,也有人稱和平占中。由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及基督教牧師朱耀明於9月28日在香港發動。
占中行動外界認為是受到台灣3月太陽花學運的啟發,香港人反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方案,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撤回8月31日之政改決議,以及香港政府重啟政改諮詢、重交政改報告。
啟動占中後,防暴警察在當日傍晚展開驅散行動,施放大量催淚彈及威脅開槍,結果激發強烈民憤,導致示威活動在當晚蔓延至旺角及銅鑼灣等人流密集地區,隨後更一度擴散至尖沙咀。
由於大量參與此運動的人士以雨傘阻擋警察所使用的胡椒噴霧和催淚彈。因此被媒體將占中行動名為「雨傘運動」。這場占中行動,3位發起人於12月3日自首,但警方未有拘留或正式起訴,最後在12月15日以銅鑼灣占領區及立法會示威區清場作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