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歸化高門檻 民團籲除微罪紀錄
對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7)日排審《國籍法》修正草案,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表示,現行《國籍法》的疏漏之處,造成許多移民家庭破碎,呼籲朝野能支持移盟版《國籍法》修法版本,同意聯盟所提的刪除抽象用語,排除微罪紀錄等6大主張,讓悲劇不再發生。
移盟及多個團體16日召開記者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培力部主任陳玫儀表示,目前《國籍法》歸化標準要求「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但用詞抽象,賦予執法人過大詮釋空間,屢屢侵犯新移民的權益。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北辦主任李丹鳳說,台灣政府長期把婚姻移民當成「嫌疑犯」來看待,申請歸化的過程百般刁難,造成許多新住民沒有國籍。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則說,目前《國籍法》中的品性端正定義模糊,且無犯罪紀錄的歸化條件過於嚴苛,因為現在社會動輒得咎,一不小心別人就告你毀謗、過失傷害,均構成犯罪紀錄,儘管最後不起訴,或沒有惡行,卻因微罪紀錄而不能歸化。◇
移盟版《國籍法》六大主張 |
一、刪除抽象用語,排除微罪紀錄。 |
二、保障弱勢移民,適用特殊歸化,並減少特殊歸化要件限制。 |
三、不因婚姻有無,而對保護未成年人產生差異。 |
四、保留原國籍,有助性別平權及多元認同。 |
五、歸化者應與國人享有相同權益。 |
六、縮短撤銷國籍為2年的限制。 |
資料來源: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 記者吳旻洲/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