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高中生案 日月明功陳巧明判刑13年
去年發生的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被控虐死男高中生案,判決結果昨(9)日出爐,涉有重嫌的日月明功導師陳巧明被彰化地院判有期徒刑13年,詹姓高中生的媽媽黃芬雀則判刑4年6個月。
得知被判重刑後,陳巧明哭訴自己不是壞人,並和委任律師力爭交保,但合議庭法官認為本案是重刑,陳巧明否認犯行,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延押2個月。
日月明功虐生案當時喧騰一時,詹姓學生去年6月離奇死亡,因為媽媽黃芬雀在報案時的口供疑點重重,警方展開調查,被害者的父親質疑,妻子供訴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曾帶頭鞭打兒子,還指使其他成員參與捆綁與監管,認為兒子是飽受集體凌虐致死。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陳巧明涉嫌指示日月明功成員一起管教詹生,並囚禁在默園的小房間裡,期間詹生被迫寫下自己加入幫派、吸食毒品的自白書,在長時間無法獲釋的情況下使詹生性命垂危,陳巧明才要求成員開車載黃芬雀及詹生,緊急前往台中市中山醫學院附設醫院急救,但到院前詹生已死亡。
彰化地院認為陳巧明否認犯行,並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延押2個月,共犯許愛珍4年、劉享易3年10個月、林甫朋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