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重營利 教長:收費比照公立
少子化讓偏鄉小校面臨裁併,教育部長吳思華認為,《實驗教育三法》完成三讀,辦學制度更具彈性,希望媒合非營利組織與偏鄉小校,採「公辦民營」模式,不能以營利為目的,學雜費也比照公立學校收取,結合實驗教育,維持既有政府補助,且引進更多民間資源。
未來將朝向「行政簡化,教學為主」模式,必須維持原有教師人員編制,新聘教師任用限制也可鬆綁,學費維持公立收費。教育部從50人以下學校先推動,地方政府與委託單位簽訂年限3~12年不等,如果辦不下去,由公部門接手。最快明年8月可出現第1所公辦民營的實驗教育學校。
台灣100人以下學校有1‚028所,包括970所國小、58所國中,50人以下的學校有450所,包括432所國小、18所國中,人數最少的澎湖花嶼國小只有8人。吳思華認為,學校是社區的核心,不該輕易廢校。
立院通過《實驗教育三法》,教育部短期內訂出子法,鼓勵偏鄉小校「公辦民營」引進民間資源,可辦出學校特色,或推動實驗教育,這項做法非強迫,由地方或校方意願決定。
國教署長吳清山解釋,「公辦民營」學校包括既有編制的教師,額外聘請的可以包括合格教師、特殊專長教師等,在法令上都有明確規範,確保教師待遇和福利。
台灣目前有5所「公辦民營」的中小學,包括宜蘭頭城人文中學、桃園諾瓦小學、宜蘭慈心華德福中小學、新北市信賢種子學院,台東均一中小學等,但沒有學校型態的「公辦民營的實驗學校」,希望明年起能夠有更多非營利組織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