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修《幼照法》 教保員將包圍教部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近萬名教保員28日教師節上街怒吼,同樣受幼保教育,且有現場經驗,應享有獨立教大班的權利,憑什麼認為教保員不專業,要求教育部還給教保員原有的執教權。教育部表示,將修《幼照法》,讓具大學學歷且在幼托整合前任職的教保員,以年資抵實習,並修完幼教學程16學分者,得以准用教師方式帶大班。

教保員身穿紅衣,28日在立法院旁舉行「928黑色教師節,還我執教權」抗議行動,號召全國教保員上街響應,爭取執教權,他們怒吼,「教保員尊嚴被踐踏,比死還要難過。」限定教育部必須要1個月內提出《幼兒教育與照顧法》修正案送達立院,與立委提的修正案進行修法協商,否則將會回來包圍教育部,直到恢復教保員合法權益為止。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黃子騰出面接受教保員陳情,不過被現場上萬名教保員嗆聲,一度講不下去,甚至要求教育部長出來回應。

因應幼托整合,《幼照法》原規定民國106年起,大班應至少有1名幼教師,並提供管道,讓教保員經進修學分、實習和考試後,考取幼教師證照,但許多教保員反映幼教師門檻高、執教權益受損。

中華幼兒教育協會理事長蘇傳臣提到,教育部要求教保員要考證照,但只有15所大學,每年1班45人,約675個名額可讓教保員進修,這樣嚴苛的標準讓教保員考證照的路途非常艱辛。

黃子騰回應,教育部準備修《幼照法》,將原本5年緩衝期延長為8年,也就是民國109年起,大班應至少有1名幼教師;但為保障現職教保員權益,將設但書,具大學幼保相關學歷且於幼托整合前任職的教保員,只要修完幼教學程16個學分,得以准用教師的方式帶大班,年資可抵實習。

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長陳靜儀說,教保員從3年幼保科,4年幼保系,共7年專業理論課程都上完了,也具有熱忱,這些教保員是國家的資產。教育部沒有實際看教保員在實務上的能力,卻限縮教保員權益,是非常不公平的事,希望教育部能重視其尊嚴。

過去教保員可以教從2歲教到6歲的幼兒,但幼托整合後,教保員卻不能獨立教大班,她說,教保員現在已忍無可忍,才選擇走上街頭,呼籲教育部必須要修法,保障權益。

全國4萬教保員自救會代表、新北市教保員陳思庭表示,保員很多是高職幼保科、大學幼保系畢業,接受幼保教育,加上現場經驗,每年還有研習課程,應享有獨立教大班的權利,且教育部推動幼托整合前,曾說會保障現職人員的權益,因此新規定不該溯及既往,希望教育部提出新的修正案,保障教保員執教權。

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北區副總會長洪懿聲表示,幼托整合後,竟限縮教保員的執教權,建議針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8條,要求再增修教保員、幼教師都可以帶大班,問題就可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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