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健保少負擔百億 恐由人民買單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強調,無論年度健保總額為何,扣除法定收入後,政府即應負擔剩餘的36%,但行政院主計處疑似賴帳,2013年計算金額比健保署版少新台幣158億元,將轉嫁民眾。(記者施芝吟/攝影)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強調,無論年度健保總額為何,扣除法定收入後,政府即應負擔剩餘的36%,但行政院主計處疑似賴帳,2013年計算金額比健保署版少新台幣158億元,將轉嫁民眾。(記者施芝吟/攝影)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健保總額協商26日舉行,消費者文教基金會25日召開「健保費國家應負擔36%,政府竟偷吃步賴帳」記者會指出,不論保險總額是多少,扣除法定收入後,政府應負擔剩餘部分的36%,健保署算出的金額為395.78億,而主計處為237.42億,若最後採用主計處的算法,短少的158.36億,須由人民買單,呼籲行政院採用健保署的版本,落實二代健保精神。

消基會董事游開雄指出,《健保法》規定政府每年負擔保險總經費,不能少於保險經費扣除法定收入後金額的36%,去年政府應負擔經費金額時,竟出現健保署與主計處計算方法不同,健保署算出的金額為395.78億,主計處算出的為237.42億,若行政院最後採用主計處版本,短少的158.36億,可能會面臨保費上漲風險,由人民買單。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指出,健保署及主計處對安全準備數額有不同解讀,健保署將年度保險收支的節餘都列為安全準備,經結算去年提列約1.6個月的保險支出;主計處以1個月為原則,且採累計方式定義。主計處在2012年已提列0.5個月,因此去年僅需0.5個月,但是與健保署提列的1.5個月,相差達1.1個月,造成主計處算出金額比健保署少15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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