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小黨可監票 民團籲修《選罷法》
九合一大選1日起開放候選人申請登記,台灣北社、監票者聯盟等20多個公民團體聚集立院門口,要求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讓小黨也能推派監票員。北社社長張葉森表示,現行《選罷法》規定,只有在最近1次選舉得票率超過5%的政黨才能派監票員,「根本是扼殺小黨、無黨籍候選人權益」。
「只有公平監票,才有公正選舉」張葉森表示,選舉的目的是選賢與能,本來遊戲規則就應公平、公正,但現行《選罷法》扼殺小黨、無黨籍候選人權益,再加上台灣選舉史有太多不公不義的例子,要罷免又是難上加難,才會導致代議政治失能、民主蒙羞。
張葉森強調,最起碼的公平是投票程序、環境、選務要公平,不公平的部分應立即修法,呼籲國會盡速修正《選罷法》,讓選舉能落實真正的民主。
監票者聯盟發起人黃聖峰指出,此次政黨推薦監察員的期限只到9月12日,雖然中選會認為今年修法應該來不及了,但他認為,只要在修法中註明適用本次選舉,並延長推薦期間便可解決。至於因此增加的預算,則可動用預備金、追加預算的方式支應。
對於無黨監票權被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稱為「柯文哲條款」,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反駁說,從時間點來看,應該稱「傅崐萁條款」或「楊秋興條款」,因為這兩人比柯文哲更早提出這項訴求,且嚴格說來,應稱為公平正義條款才對。
張宏林痛批,蔡正元在立院幾乎不提案、不出席也不質詢,現在還有時間去當候選人的總幹事。他向蔡正元喊話,若沒辦法扮演好立委角色,請辭掉立委,或把薪水全數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