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風災5周年 災民控政府滅原民文化

莫拉克颱風5年前重創屏花東,南橫公路變成「難」橫公路,埡口山莊附近上方(左)15公頃大坍方,直到7月底才完成初步搶修。(中央社)
莫拉克颱風5年前重創屏花東,南橫公路變成「難」橫公路,埡口山莊附近上方(左)15公頃大坍方,直到7月底才完成初步搶修。(中央社)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莫拉克風災發生已屆5周年,居民依舊生活在永久屋。災民8日召開記者會批評,不當的重建政策迫使原民文化流離失所,強制將居民趕下山,並與財團勾結牟利,要求應盡速改正「莫拉克颱風災後民間住宅贈與契約書」(俗稱「三方契約」)剝奪人民基本的遷徙自由,反對政府強遷戶籍,造成原民文化斷裂的危機。

過去政府撥付1‚200億特別預算進行重建,屢屢宣示災後重建成功,並將在8月底結束特別條例,解散中央重建會機制。總統府網頁依然誇示以「離村不離鄉」原則遷徙災民。事實上,以屏東、高雄為例,在原鄉有高達九成以上的居民既「離村又離鄉」。

高雄市那瑪夏區民生國小校長犮拉菲控訴:「我們還在逃命的時候,政府就開始推重建政策,要我們下山。」他說,政府用一些無意義的工程進行官商勾結,我們在災區看得清清楚楚,林務局跟水利署把我們家附近的樹都砍光了,政府卻不思元凶,反而對原住民訂下驅逐的條約。他們要求,政府應以各族群文化為主體,重新監測評估原鄉山河大地,改正限制返鄉的「劃定特定區」與「安全堪虞區」政策。

特別條例侵害人權

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蔡季動指出,莫拉克風災發生後,政府非常急著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卻成為阻絕原住民族人決定自我命運的枷鎖。

蔡季動並表示,八八風災重建衍生的人權侵害問題,不只發生在原住民部落,在馬政府任內,很多迫遷政策的過程都很雷同。他呼籲,政府必須將資訊公開,讓人民參與,否則不論是哪個族群,都有可能面臨人坐家中,卻因為政府的政策思維,就要被強迫遷移。

台東縣嘉蘭部落國賠訴訟案律師團林三加律師提到,政府在莫拉克風災後這5年來,並沒有認真檢討過致災原因,直接把原因推給天災。他認為,不論是八八風災後的重建過程,或是高雄的氣爆事件,都應該要討論如何讓資訊公開,讓我們可以來判斷人權兩公約中的「適當住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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