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職災被遣返 外籍移工盼委善安置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外籍移工在台常從事高風險工作,但發生職災後,卻往往沒受良好安置。民進黨立委林淑芬7日召開記者會,找來多位外籍移工現身說法,並要求勞動部應落實《勞動基準法》雇主應給付職災移工薪資的規定,不能以定期契約期滿為由拒絕給付薪資。勞動部回應,若職災移工有安置必要,會從寬認定。

林淑芬表示,截至今年6月,台灣的外籍移工已達30萬人,大多從事3D(困難、危險、骯髒)產業,工作內容風險高,每年平均都逾千人遭遇職災,其中又以藍領製造業最多。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政策研究員陳素香表示,過去職災風險很大的產業,現今很多都由外籍移工承接,因此移工去醫院治療時,都是斷手斷腳。

印尼籍勞工表示,自己於2011年入境,2013年發生職災,目前已動過6次手術,右手幾乎僅剩大拇指,且受傷後第二個月,雇主便要求他恢復工作,否則就遣送回國。後來雇主又以勞工拒絕回去工作為由,拒絕支付職災醫療期間的工資,並在他勞動契約期滿後,便將他的勞健保退保,不提供職災門診單、住院單及醫療費用。他哀求,希望台灣老闆能善盡責任。

勞動部應擴編勞檢人員,全面檢查3D工廠勞動安全,陳素香呼籲政府,要定期公布職災統計,並編列預算補助3D工廠汰換危險機具、增加安全設備,以及修改《勞基法》的相關規定,讓外籍移工即便契約期滿仍能領取相關給付。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組長趙文徽表示,外籍移工若發生職災需要安置,勞動部一律從寬認定,至今還沒有拒絕的案例;若聘期屆滿,醫師仍認為須留台復健,勞動部也會同意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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