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斂財? 議員:惡質駕駛應列管
汽、機車十大肇事駕駛,從97至103年短短6年期間,汽車前十大肇事紀錄共計244次,機車共計192次,且不包括私下和解次數。台北市議員何志偉質疑,開車經常肇事是駕駛技術太爛?還是專業車禍手,利用私下和解斂財?政府有責任釐清經常肇事原因,檢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及《道路安全管理處罰條例》。
三不五時就看到助跑哥、助跑姊撞車詐財新聞,何志偉表示,原因出在《道路安全管理處罰條例》「財損非致人死傷之事故」不須吊銷駕照及上輔導課,讓車禍肇事者藉私下和解斂財。另外,汽、機車保險沒辦法達到懲罰或嚇阻是另一漏洞。
「十大肇事常客,不應該再上路」,何志偉說,十大肇事駕駛是馬路上的不定時炸彈,他要求台北市交通局與警察局即刻清查肇事原因,交通部與金管會應具體研擬方案,列管惡質駕駛「不要讓他們上路」。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長許卜仁表示,汽車肇事第一名3年肇事32次,是名計程車司機,年初遭檢舉,調查後發現確實有車禍詐欺嫌疑,已移送偵辦。
至於保險部分,金管會保險局科長楊恭尊說,如果有助跑哥、助跑姊等情況,希望警察機關能提供資訊給保險公司參考,依規定「故意行為」可以拒絕理賠。至於機車保險部分,則已著手研議分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