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引錯誤法條 公訴人被斥遭警嘲笑
7月2日上午9點,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裡區法院在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檢察院公訴人魏宏志在法庭上被律師斥責不懂法律後,惱羞成怒干擾律師發言,遭到在場警察的竊笑。
據明慧網報導,2014年7月2日上午9點,哈爾濱市道裡區新發鎮法輪功學員關淑麗、馮雪夫婦在道裡法院被非法庭審。進去旁聽的親屬都被法院要求出示和在儀器上掃身分證,並嚴格搜身。法院方面雖然開的是大庭,五名家屬進去後發現旁聽席上坐著很多政法委、610、國保大隊及公安局等部門的人。
在庭審過程中,兩位辯護律師義正詞嚴、有理有據的闡述了「法輪大法好」的事實、信仰無罪、修煉法輪功無罪、宣傳「法輪大法好」無罪等。
道裡檢察院公訴人魏宏志不停地用中共官方的說辭汙衊法輪功,並且錯用法律,把最高法院的通知與中共的文件當法律用。律師告訴他:「你說的這些,都不是法律!」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公訴人魏宏志被律師駁斥得滿臉通紅,後來惱羞成怒地公然威脅律師。
魏宏志還多次示意審判長打斷兩位律師的辯護,審判長用錘子敲擊十多次桌子,不停地大聲打斷律師的辯護。最後,審判長高法官不堪忍受公訴人的指使,用胳膊用力甩了公訴人,拒絕他們的指使,讓律師繼續講下去。
法官和公訴人的言行,引來在場參加旁聽的警察們的陣陣竊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