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4分鐘致命 大甲地下道案究責

市議員吳敏濟(左)、楊典忠拿出各單位專案報告,痛批市府檢討半天無人需負責,「難道出事都是市民的錯?」(記者黃玉燕/攝影)
市議員吳敏濟(左)、楊典忠拿出各單位專案報告,痛批市府檢討半天無人需負責,「難道出事都是市民的錯?」(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針對5月15日「大甲地下道淹水導致婦人喪命案」的後續處理與究責,台中市府警察局、消防局、建設局與水利局等單位,27日在議會進行專案報告,多位議員抨擊「無一單位認為自己有疏失,難道都是市民的錯?」議員蕭隆澤更當場揪出消防局第一時間搞不清楚「大甲唯一地下道」的位置,痛批「錯失關鍵4分鐘,耽誤一條人命,局長下台!」

市議員吳敏濟、楊典忠拿出各單位專案報告,警察局的「依規定獲報前往事故現場,但比罹難者晚到6、7分」、消防局要加強「消防員游泳訓練」、水利局「宣洩排水系統要改善」、建設局「地下道設計不良」檢討半天無人需要負責,痛批「難道出事都是市民的錯?」

議員賴佳薇、陳淑華則質疑消防局把問題指向「受困人錯估形勢,未及時逃生」的說法,是跟北捷案「玩手機、把命都滑掉了」一樣,心態讓人心寒!

議員蕭隆澤當場質詢消防局長廖明川:「大甲就一條地下道,民眾報案後,卻還要查是大甲哪一條地下道?」他直批:「根據警察局報告,19時47分06秒接獲當事人陳瑞琴報案,消防局報告卻遲至52分01秒才確認發生地點,前後花了近4分鐘,市府整個螺絲鬆了,局長不該下台負責?」
 
錯失黃金救援時間,害了一條人命,毀了一個家庭,議員邱素貞要求市府勇於承擔責任。有議員認為整個報告只有「推諉、卸責」四個字,曾朝榮要求大會將四單位報告送監察院調查、究責,還死者一個公道。

這個地下道逢雨必淹,市長胡志強表示,3年多前就主張要封閉,改做高架橋,但地方民意反對,說是會嚴重塞車。對於議會最後決議此案行政責任送監察院調查。他說,專案報告是說明,至於是否有人失職?要等檢察官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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