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破與自己的約定

文/鍵山秀三郎,龜井民治

與自己所約定的事不可輕易打破。

我們常常對自己做出「決定了,從今天起每天做50個伏地挺身」或「從明天起,每天早上5點起床」等這樣的約定。但是,隨著時間的經過,那樣的決心日漸薄弱,容易出現「今天有點累,就做30個吧!」或「今天是星期天,就6點起床吧!」的念頭。

最後,漸漸忘記自我約定的事,不知何時起就不再實行了。

以往,我也挑戰過無數次自我約定,最終全數沒能維持的痛苦經驗。經過這些無奈的經驗,最後讓我下定決心「至少,要做到這些……」的就是打掃這件事。

以不間斷的意志,努力進行打掃工作,不可以再三天打魚兩天晒網草草了事。從那之後,約50年的歲月,我不再輕易自我妥協,而是持續不斷前進。即使現在依然覺得容易對任何事物失去興致熱度的我,竟然能夠如此堅持打掃這項工作。

這樣的我無論下雨、颱風天都能持續做著打掃工作,那是因為有著「沒有例外」的想法所致。起碼在打掃這件事,無論有什麼外在因素,我都不願意打破與自我的約定。

--本文摘編自 《日子再難過,也一定會有一件好事》秋雨文化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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