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 法拍屋凶宅應載明

(記者陳懷天/報導)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今初審通過〈強制執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凶宅」列為法拍屋須明確揭露事項。同案還增訂第一條第二項,明定要求法院執行清償手段時,應依公平合理的原則,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權益,以適當方法進行,不得超過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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