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改案二審更判 陳致中上訴到底
二次金改案二審判決逆轉,高等法院合議庭以2005年電視節目「大話新聞」裡,陳水扁的一句「二次金改誰不執行就換誰」被認定對金改有「實質影響力」,改判刑18年。對此,陳致中14日表示上訴到底,再批這是政治迫害。
正在高雄大寮監獄易服社會勞動的陳致中,於14日午間休息時召開說明,表明對判決理由感到「荒謬至極、不可思議」他認為所謂總統在金融併購具「實質影響力」包山包海,難以界定,司法將抽象的概念作為判決理由,實在難以接受。
另外,他表示扁案總是擺脫不了政治黑手因素,「每次獲判無罪,接踵而來的就是重判追殺」他說,外交零用金案判無罪,幾天後國務機要費案重判20年;緊接著龍潭案與陳敏薰案即被最高法院判處19年定讞;國務機要費案更一審無罪判決後,又重判扁二次金改案18年。
二次金改二審判決對陳致中的立委之路也是一顆震撼彈,如果判決定讞,陳致中將失去參選機會,陳致中表示,還不敢讓阿嬤知道,如果全家都被抓去關,他的女兒不知要誰照顧,令他擔憂。因此他會上訴到底,爭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