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藥品違規 罰款790萬元
食藥署去年查核管制藥品違規案共183件,罰鍰總計790萬元。查核1萬6,180醫療院所,違規211家,占1.3%,比過去3年稍高。前3項違規缺失依次為簿冊登載不詳實、未依規定定期申報收支結存情形及涉醫療使用不當,值得關注的是,調劑後未簽名蓋章、未依醫師處方調劑均竄升至第八及第九。
國內管制藥品包括嗎啡、美沙冬、丁基原啡因等近300種分成四級。食藥署管制藥品組長蔡文瑛指出,管制藥品也是藥品,從製造輸入到開處方、教育研究,必須有登記證、使用執照、輸出入同意書及教育研究核准。醫療院所也必須登載進藥量及用藥量,每年1月向食藥署做申報。如果不是用在醫療、科學研究(醫藥教育),就是毒品。早年被濫用的管制藥品以麻醉藥偏多,近年則是安眠藥。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指出,管制藥品在國內管理、使用與流通,都有證照控管,而且非常嚴謹。對於管制藥品稽查部分,要用很多技巧來做不當或不法使用的調查。從管制藥品製造輸入到醫師開立處方、藥師調劑,管理每個關卡都卡得很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