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保法修正 檢警調巡提6大隱憂

針對〈通保法〉修法,檢、警、調、海巡15日在台灣高等法 院檢察署召開聯合記者會,由高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郭文東(中)主持;高檢署官長陳傳宗(右起)、刑事局長林德華、調查局副局長吳莉貞及海巡署副處長莊繼章列席。(中央社)
針對〈通保法〉修法,檢、警、調、海巡15日在台灣高等法 院檢察署召開聯合記者會,由高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郭文東(中)主持;高檢署官長陳傳宗(右起)、刑事局長林德華、調查局副局長吳莉貞及海巡署副處長莊繼章列席。(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規定監聽不能再「一票吃到飽」、調取通聯須法院審定,違者最高可處3年徒刑。對此,檢、警、調、海巡15日聯合發表聲明,認為新法因噎廢食,只會造成辦案人員執法困難,嚴重衝擊社會治安,讓重罪犯人可以從容脫罪,反過來還可以追究檢警人員刑責,置社會正義不顧。

此外,檢、警、調、海巡等4大辦案機關還提出,新法上路恐導致「案件死因更難釐清」、「受害人因無法舉證持續受害」、「失蹤案受害死亡率增加」、「檢、警無法協助輕罪案」、「自訴人蒐證困難增加」、「證據保全形同虛設」等6大隱憂,呼籲立法院應審慎思考後再妥適修法。

台高檢襄閱郭文東表示,雖然辦案有很多種方式,但監聽是目前最即時且有效的方法。新法限縮監聽範圍、增加繁複程序,還讓偵辦人員有觸法之虞,恐衝擊許多輕罪案、食安等民生案件。

刑事局長林德華表示,現行成效良好的165反詐騙專線,每日受理2千多件檢舉與被害案件,常借助被害端電話反向追查,但修法後檢警還須經由法官同意後才能調查,民眾恐無法第一時間內追回老本。

調查局副局長吳莉貞也認為,偵辦大型犯罪組織,通常需要長期蒐證、調閱大量通聯紀錄才能一網打盡,過度限制聲請程序,只會讓檢調無法第一時間掌握破案契機。

府方有意覆議  柯建銘:儘管來

由於法務部認為〈通保法〉修法後,部分內容將會「窒礙難行」,外傳總統馬英九和行政院有意提出覆議,對此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嗆「儘管提沒關係」,提覆議後下會期服貿、區域經濟等許多重要法案也別想過關。

柯建銘強調,警察辦案「以前用刑求,現在用侵害人權」,刑事警察局之所以無法接受,就是因為太依賴監聽辦案,只要簡單的申請程序就能監聽,「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是如此」,他要求馬總統提覆議要審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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