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絨衣內填充物 經部擬強制標示
這陣子寒流、冷鋒接連報到,羽絨衣物成了禦寒必備的服飾,為了保障消費者購買權益及兼顧實際標示,經濟部商業司將在過年前,公告實施修訂後的「服飾標示基準」,也會給廠商一年緩衝期,未來業者須依規定標示羽絨成分名稱、填充比率等內容。
現行依〈商品標示法〉所發布的服飾標示基準,於民國96年公告修正至今已逾6年,但因服飾之材料及製造方法日趨多元,現行規定已不敷使用或有所困難,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兼顧實際標示的可行性下,因此經濟部修改規定,將在近期公告實施,並給廠商一年的緩衝期。
商業司科長陳威達指出,現今服飾商品多有使用羽絨的材料,但無相關規範要求業者須進行標示,造成市售羽絨衣物標示混亂,甚至未標示,致消費者權益無保障,透過這次修正「服飾標示基準」,未來羽絨衣填充物若含羽絨,須明確標示成分及比率,但羽毛成分不在此限。
陳威達強調,若業者沒有清楚標示羽絨內容,一旦超過限期改正的時間,業者將被開罰新台幣2~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