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彈劾未過 黃世銘保住職位
針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涉洩密案,監察院7日召開第二次彈劾審查會,最後投票結果以6票對6票,彈劾案未通過,由於〈監察法〉規定,監察院若對同一人提出2次彈劾未通過,則無法再提彈劾案。
日前黃世銘曾表示,若監察通過彈劾或法院一審判他有罪,他就請辭下台,不過監察院彈劾案已確定無法通過,也代表黃世銘的總長職位暫時不會變動。
監委吳豐山、洪德旋去年11月首度提黃世銘彈劾案,當時審查會以5票對5票未通過;監委於當月10日二度召開審查會,卻因監委人數不足,而讓審查會無法成會;監委不死心,12月再度召開審查會,但與會監委認為報告不夠完整,因此提案監委主動撤回彈劾案。
主查監委吳豐山、洪德旋7日再提彈劾案,會議從上午9時多開始,經過2個多小時的激辯後,最後仍以6票對6票打成平手,彈劾案仍然沒有過關。
對於彈劾黃世銘2次彈劾案投票都以打平收場,民進黨幹事長高志鵬直呼「也太巧了吧」,他建議,為杜絕放水行為,將研議修法,討論是否要求監委公開須具名投票,以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