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排汙 環署:抓到1次就停工
針對日月光、彰化電鍍廠及基隆成衣廠廢水造成汙染事件,台聯立委許忠信24日表示,問題出在制度無法產生嚇阻作用,應用損害賠償額做罰鍰,蓄意者則罰損害賠償額3倍。並應將「貸與人」責任納入,金融機構應負連帶責任。環保署主任祕書符樹強則指出,26日環保署將提出5教戰守則,未來抓到1次暗管就停工,也會追討不法利得,「更重要的是落實假扣押」。
許忠信說,101年事業廢棄物申報管制稽查廠商,勾稽異常5,317家,處分率僅1.9%。彰化縣及高雄市分別查有異常廠商393家、623家,主動申報數據後受處分家數為零,現行廢棄物申報系統僅倚賴事業誠實申報,造成申報不實或數據造假,有汙染嫌疑者更不會主動申報,因此應學習美國強制規定,事業若排放廢棄物必須公開,不申報就處罰。
「罰到會怕才有用,」符樹強表示,同意嚴懲重罰汙染環境的廠商,將透過無上限的不法利得追討。他指出,5項環境稽查要點包括:不要倒果為因,查了水樣就走、不要造成養案感覺、以前暗管偷排3次才停工,未來改善為1次、深度追查追回不法利得以及對不肖業者聲請假扣押假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