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大變革 普通科目合格可保留5年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未來公務人員考試,包括高普考、特考,只要普通科目合格後,成績可保留5年,不必每年重複考試;若落榜,隔年只要應試專業科目即可。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3日初審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若三讀通過,將引進「分階段多元考試」,考選部長董保城表示,除每年約50萬報考考生受惠外,也減少行政資源浪費。

除此之外,為避免「奶嘴法官」,未來大學法律系畢業生,若想擔任法官、檢察官,除了先考基礎法學、取得資格外,還須工作2至3年有「社會經驗」後,才能再申請遴選,並於錄取後得受司法訓練,才能取得法官、檢察官任用資格。

高普初考任用的公務員原1年即可轉調,修法後將延長為3年才能轉調,考選部長董保城說,現在1年就可以轉調,各機關必須不斷培訓人員,浪費行政資源,修法後有助於提升政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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