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逃官葉玫返台條件 國防部拒絕
日前在英國被捕、等待遣返的軍情局逃亡女中尉葉玫提出回台條件,要政府保證不判刑坐牢;對此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20日表示,行政部門要依法行政,不可能左右司法,他認為葉玫應坦然面對,而不是談條件。
去年7月從台灣棄官逃到英國的葉玫,日前在威爾斯被英國移民署查獲並送到移民遣送中心,因葉玫涉犯〈軍法〉「意圖長期脫免職役罪嫌」,最重將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過葉玫早在去年一抵達英國,便在機場提出政治庇護,並聲稱一旦被遣返回台灣可能被判死刑。涉外人士表示,葉玫因工作問題潛逃,卻為了自己要求政治庇護,傷害到中華民國形象,行為並不明智。
葉玫接受中央社訪問時指出,不想再有失去人身自由的機會,加上很想念母親,因此若政府保證讓她自由,願意配合回國。
對此羅紹和表示,求刑及量刑是檢察官及法官專業職責,行政部門只能依法行政,不可能左右司法,他呼籲葉玫此時應理解犯後的態度決定一切,法官論刑往往參酌犯者有無悔意,這時應坦然面對,而不是談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