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定讞8年 前交長郭瑤琪喊冤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在台北車站招標案中,收受廠商2萬美元賄款,日前遭判有期徒刑8年定讞。郭瑤琪8日出面喊冤,直呼沒拿錢,將會尋求一切可能的救濟途徑。
郭瑤琪召開記者會,語氣沉重,說話時幾度停頓、哽咽,她強調「我沒有拿錢,我真的沒有拿錢」。
郭瑤琪說,她在業界不應酬、不吃飯、不收禮,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她會尋求一切可能的救濟途徑,因為這事關清白,並表示將對南仁湖集團少東李宗賢提出告訴。她強調,「如果我是一個會收錢的人,會做奇奇怪怪的事的人,大家都會知道的,可以去打聽」。
委任律師顧立雄、李永然,台大醫師柯文哲,律師黃帝穎、蔡易餘等人都出面聲援。顧立雄說,此案沒有找到2萬美金的下落,只憑著證人李宗賢反覆的供詞,就可定人有罪,譴責這樣的法官太好做了、這樣的判決太好寫了;他身為辯護律師無法接受像這樣的判決,判決應該要有一體適用的標準,而不是讓人懷疑「對綠營的政治人物太嚴苛」。
李永然說,只憑著李宗賢前後不一的供述證詞,當成此案唯一重要證據,認定郭瑤琪收賄,這是非常冤枉的案件。李宗賢是否故意提供虛偽不實的證詞,郭瑤琪可請求檢察官調查;另外,此案存在法律錯誤與事實錯誤,可考慮提非常上訴與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