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教育產業工會:幼教制度千瘡百孔 教育局:增置人力減輕教師負擔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抨擊桃縣增設公幼卻人力不足,特殊生缺乏完善照顧,普通生受教品質低劣;桃園教育局對此表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簡稱幼照法)實施後,依據幼照法規定,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除依師生比例規定配置教保服務人員外,每園應再增置教保服務人員1人。桃縣各公立幼兒園已進用148名教保員,86名配置於國小附設幼兒園。
桃園教育產業工會認為桃縣無視於公立幼兒園班級經營困境包括:3-6歲混齡1班,幼兒年齡越小身心照顧問題更加繁雜又難度高;每班安置身心障礙幼兒不分障礙輕重,且無安置教師助理員,這些問題致使公立幼兒園班級經營苦不堪言。工會認為,幼教老師每天像不斷充氣隨時可能爆掉的黃色小鴨,哪是縣長所謂「平價優質」的公幼教育品質?
教育產業工會呼籲立法機關應盡快修改〈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讓公私立幼兒園共同分擔社會責任,安置特殊幼兒之公立幼兒園須配置一名「特教助理員」,全天照顧學齡前身心障礙幼兒。定期召開全縣公幼園長研討會議,了解幼教現場需求,改進教育政策。
桃園教育局認為:桃縣辦理3次公立幼兒園教保員聯合公開甄選,並補助相關人事經費,協助各國小附設幼兒園增置1名教保員;身心障礙學生每15人置教師助理員1名,其職責主要為協助學生學習與生活自理、學生上下學、家長聯繫及學生安全維護等事宜。倘為身心障礙學生數達15人以上未曾配置助理員者,或身心障礙學生雖未達15人但有重度智障、自閉、過動症、肢障等情形有迫切需求者均可申請;且近2年內增設學前特教專班達8班,朝每一鄉鎮市均至少一班為目標努力,普通班多安置輕度發展遲緩身障幼童。各國小附幼每班除既有2名教師之外,已再增置1名教保員;如有15人以上身心障礙學生或有迫切需求等特殊情形者,皆再配置1名教師助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