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悠活環評案 屏縣府首勘初評
針對爭議已久的墾丁悠活環評案,行政院決議由屏東縣政府接手,屏縣府環保局8日進行環評現勘,邀請11位環評委員實地走訪了解,及召開第一次初評會。縣長曹啟鴻表示,絕對站在保護環境優先立場,為後代子孫留下美好環境。
曹啟鴻強調,悠活環評案絕對資訊公開與程序透明,他表示,他不是同情悠活,希望外界不要誤解,因為悠活在民國88年興建當時是不需要環評的,但現在願意環評,既然中央部會對法律見解已有定見,縣府就必須承擔環評審查的責任。
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王毓正指出,悠活位在國家公園範圍內,向墾管處取得旅館使用執照後,才到屏縣府申請旅館登記證。在兩個階段中,第一階段墾管處是主管機關,環評應由環保署審查;第二階段主管機關是屏縣府,縣環保局即應受理悠活環評審查。
王毓正說,環保署主張未來旅館業環評受理機關一律為「最後階段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屏縣府受理悠活最後階段的旅館登記申請,在法律解釋,屏縣府依權限必須審查悠活的環評案。
環保局長林雅文表示,審查過程中,悠活合法營業的1、2區仍可繼續營業,如發現有重大違失,會依法要求業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