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沼氣發電 能源局促投資3.7億

【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

經濟部能源局為期4年的沼氣發電系統推廣計畫,與國內養豬大縣屏東縣及彰化縣合作,將養豬廢水處理設施所產生的沼氣,進一步回收發電。能源預計每年電力產出約2,628萬度,相當於5千戶住家用電容量,可促進投資金額新台幣3.7億元。

能源局技術組長蘇金勝表示,沼氣發電推廣計畫,共有4縣市提出申請,最後通過屏東縣與彰化縣申請案,預計每年可產出電力約2,628萬度,相當於5千戶住家用電容量,電力年產值約為新台幣7,400萬元,每年還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萬4千公噸。

這項計畫,自民國102年至105年間申請推廣目標量為4千kW,預計促進投資金額約3.7億元,將有助帶動汙水處理廠厭氧消化槽、發電機等設備的投資。

針對沼氣發電躉購費率,能源局長歐嘉瑞表示,目前已啟動明年度各項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討論,分為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生質能及其他再生能源等3個分組,其中生質能及其他再生能源部分,將邀請沼氣相關公協會業者開會討論,廣納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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