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短絀 管中閔籲設國家建設基金
對於產業界和學界認為,政府應擴大公共建設支出解救悶經濟,經建會主委管中閔表示,〈公債法〉的債務上限規定,造成政府無法擴大舉債,影響施政,建議政府支出改造可活化國有資產建立國家建設基金,協助政府財政短絀問題。
管中閔30日出席「關鍵時刻—2013為台灣經濟開路高峰會」時指出,台灣經濟不振除了受國際性因素,政府本身也有限制,包括支出結構僵化以及在〈公債法〉限制下,無法擴大舉債,影響政府施政。
管中閔表示,〈公債法〉對債務上限的限制造成無法擴大舉債,政府施政面臨治標與治本的兩難,政府推出治本的短期性措施,被社會大眾認為力道不足;長期治本措施又因發揮效益曠日費時。他認為,振興台灣經濟的立即性措施,要從改造政府制度及政府支出著手,改造政府制度包括:改變土地取得與環評機制,有助改善投資環境及吸引投資。
在政府支出改造上,管中閔說,因為公共投資受到預算限制,公共建設過去十多年平均負成長,政府預算不能因循舊章,應配合政策分輕重緩急,政府可考慮活化國有資產等,成立國家建設基金;利用經濟建設基金,協助政府因應目前財政短絀的困難,並建立反景氣循環的政策性措施,避免景氣過度波動,穩定經濟成長。
國家建設基金的構想,管中閔指經建會已在研議,希望盡快向行政院報告,不過,目前尚無定案,沒確定之前不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