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受虐 施虐者7成是爸媽
根據家防中心統計,101年兒童受虐案例,施虐者為父母、養父母的占71.2%,照顧者或親戚占10.9%,同居者占2.1%;而施虐因素,缺乏親職教育技巧占43.8%,婚姻失調占20.8%,貧困占9.4%。
由於兒少未成年,生活在家裡,發生虐兒行為的常是最親近的照顧者,而大部分的孩子都由父母照顧,所以施虐者是父母、養父母的占七成。施虐的父母不懂怎麼跟孩子溝通,而有些可能源自於父母的打罵教育,因此認為:「我的爸媽當初就是這樣教我的,我這樣教小孩有什麼不對?」
台灣人受文化影響很大,有棒打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等說法。如果要改變這種文化,從小扎根教育很重要,家防中心主任張美美建議,父母應加強人際相處技巧跟溝通方式,而不是「不順我的意就打罵」。有案例是父母婚姻出狀況,父親與母親不溝通,叫小孩傳話,但父母和好後,發現小孩傳錯話,就把小孩打一頓,形成施虐來源。
她指出,父母打小孩的理由很多,包括小孩行為偏差,如說謊、陽奉陰違;父母關係失和;功課表現不如預期;還有小孩過動、情緒糟或發展遲緩等,父母沒辦法管教就動手。很多通報案件是因為親子溝通不良、誤解產生,父母接受勸導後,願意改變管教方式,或帶孩子看醫生尋求專業協助,嚴重受虐案件其實通報比例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