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吃麵爆口角 和解不起訴
藝人吳宗憲2月初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的涼麵店與大學生陳煜豐發生口角、互毆事件,因被打而受傷的陳煜豐同意和解,台北地檢署10日對4人做出不起訴處分。
案發當天清晨5時,吳宗憲與其他藝人同桌吃著涼麵,誤將陳煜豐當成跟拍的「狗仔隊」而起爭執、互毆,並指陳煜豐是「小癟三」。毆打的過程中,造成陳煜豐嘴唇撕裂傷,送醫縫了4針,陳持驗傷單報案。
日前開庭,吳宗憲主動道歉、撤告,並召開記者會承認主動打了陳煜豐。對於他向媒體發言,造成報導不實,而對陳的傷害,他公開道歉。 吳宗憲的善意行動,也獲得陳的諒解與同意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