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廣設AED 江宜樺籲民眾都來學
為全面宣導公共場所設置「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也就是俗稱的傻瓜電擊器,行政院長江宜樺29日於「0529你我來救,心手相連總動員—全面推動公共場所設置AED宣誓記者會」上,親自示範操作AED和CPR,並表示,救人是很有意義的事,希望全民都能學會操作AED。
江宜樺表示,衛生署近年來大力推動AED,並於去年完成修法,同時今年1月16日經總統公告〈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條之1及第14條之2增修條文,規定公共場所都應設置AED,並納入〈善良撒瑪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即〈好公民法〉),援引「救人不受罰」的精神,鼓勵民眾放心使用。
據衛生署統計,心臟疾病高居全國十大死因第二位,每年約有2萬人到院前死亡,江宜樺指出,若能因為AED的使用而救回一定比例的心臟病患,功德無量;俗話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這種事情是每個民眾都應該去做的。
江宜樺說,要想發揮救人的善行,並非一蹴可幾,有幾個重要的環節需要共同配合。首先,政府要將此當成重要的公共政策,在國家法令面上突破並編列經費,同時宣導各地廣設AED;其次,許多人來人往的公共場所,例如銀行、百貨公司、購物場所等,若民間業者也願意配合政府政策廣設AED,才能讓想救人的人,就地可以取得AED;最後,AED廣設之後,也要有民眾學會使用。
衛生署表示,已經修法要求公共場所廣設AED,到2015年時,全台AED將達到澳洲標準每10萬人口44台的目標。◇